眨眼過了一年,現在算是整體狀態比較好的時候,此時此刻才想起應該寫下什麼。
每鍵下一個文字,對我來說都是重新剖開傷口的疼痛。
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復原了,希望這些足跡能幫上和我有一樣際遇的人們獲得一些力量。
2016年11月,我發現先生外遇了。
或者應該說,我推論先生外遇了,和辦公室的另一個女人。
發現的過程、外遇的故事其實所有人都大同小異,只是換換時空背景,無須贅述。
那天早上我推論他出軌後,認真地思考自己要什麼,如果想要繼續婚姻,那便不需要繼續當偵探,尋找更多不忠的證據。
我始終相信伴侶的出軌,不可能只是單一方的問題,在彼此的相處上肯定出了什麼狀況,所以首要任務應該找出把他推離這段關係的原因。
那天晚上,我在手上無實質證據下,向他表明我知道他出軌的事了。
他是驚訝,沒想到我這麼快就知道。
他承諾會處理跟她的關係,那個當下我選擇放下與原諒,沒有張揚。
我因為他的背叛感到疼痛,我也知道他與情人分手也感到傷痛。
所以在心裡,我給自己跟他一個月的期限,一個月後再回過頭檢視我們的關係。
關於自己,人生至此終於知道什麼叫做食不下嚥。
將近整個月,一整天吃不完一碗白飯,和朋友聚餐吃個兩口就反胃。
在辦公室、搭車回家的路上、一個人的任何時候,眼睛像被裝了被打開的水龍頭,不斷地流淚。
然後用酒精陪伴每一個夜晚。
關於兩個人,我幾乎不與他多談關於出軌細節,也盡量克制自己別拿他出軌的事發脾氣,日常生活持續進行。
我比過去更努力為這段關係做些什麼,為他準備水果、在他加班回家前打好他喜歡的果汁、假日親自準備晚餐跟一起用餐,甚至刻意在床第間表現得比過往還要熱情。
努力的看書、看網路專欄,從前人與專家的經驗、建議尋找讓我們破碎的原因,也尋找讓關係修復的方法。
2016年12月,一個月的期限到了。
發現他們仍在一起,是鐵錚錚證據在眼前的那種。
我決定離婚,人生沒那麼多時間與這些莫名其妙的人瞎耗。
2017年1月,簽離婚協議的當天。
除了有婚姻關係的兩個人外,另外邀請了第三者本人及我的友人做為證人。
整個過程第三者總是淚眼汪汪、一臉委屈,好像是我睡了他的男人一般。
因為上半年某些取消會很麻煩的行程已訂,不想高調的狀況下沒有馬上登記。
另外一個原因是先生懇求我留下,而我給自己的界限是六月底前如果情況沒有好轉,那麼就結束吧!
日子持續在走,離開或留下的想法持續拉扯。
偶爾,參雜著想要結束生命的念頭。
可我清楚知道我不會死,最後拉住我的線是-爸爸。
先不論陪伴或教育,爸爸是真的很努力很努力賺錢才能把我養大,如果我就這樣死了,我爸也太衰了吧!
什麼也沒做,一生努力的心血就沒了,到底關他屁事啊!
2017年4月,發現先生仍對我說謊。
這是我第一次失控打人,也因為此知道自己到了最極限,再不離開我將完全失控。
我堅持離婚,那是第一次我沒有太多眼淚而先生嚎啕大哭的時候。
六月的計畫仍然生效,在六月之前我們決定分居。
我留下,他回家向父母交代。
分開的那個晚上,他伸手抱了抱我。
我知道只要我開口他就會留下,但也知道分開是比較好的選擇。
他離開後,我一個人在家傷心地流淚,沒有辦法理解為什麼我們會走到這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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